周晓林律师,瀛和律师机构业务发展委员会委员,瀛和律师机构数字化中心主任,瀛和律师机构股权治理委员会副主任,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。 著作成果:出版《股权控制战略》(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周晓林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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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孩时代,一旦到离婚诉讼的时候,如果两个孩子之间都想跟着妈妈生活,应尊重孩子意愿,不能强行分割抚养权。
日前,在某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中,孩子向审理案件的法官表达了自己不愿和自己的姐妹分开的想法。
两个孩子从小跟妈妈长大,平时他们的爸爸因为工作原因一直在外地,姐妹二人就一直跟着妈妈在家。姐姐已经上小学,妹妹才上幼儿园。
可是二人的父母因为长期两地分居闹起了离婚。姐妹二人对于父母的离婚心里似已接受,但是当他们听说法庭上爸爸要求独立抚养妹妹,让妈妈抚养姐姐时,她们就着急了。想到父母离婚后,自己要和妹妹从此分开,姐姐晚上怎么也睡不着,就直接写了一封信给法官,诉说自己和妹妹、母亲一起生活是如何幸福,不愿意因为父母离婚而跟着爸爸生活,更不愿从此转学失去朋友。并且一定要跟着妈妈和妹妹,当面把信交给了法官。
在充分调查两姐妹的学生生活情况后,法院认为这对从小生活在一起的姐妹,已经完全习惯和依赖彼此,如果强行把她们分开抚养,对于她们来说心理上有无法弥补的创伤。因此,采纳了姐姐的意见。
现实中,如果有两个孩子,在判决时多采取一人一个孩子的方式,由于缺少对孩子意见的关心,导致孩子成长受挫,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更多地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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